-保障消費者“評價”權,法律制裁只是事后追責,完善網絡買賣的制度設計更有利于辦理疑問,第三方平臺理電子娛樂城應蒙受起更大的娛樂城註冊送500責任。要清除那些試圖在“評價”上動歪腦子的交易兩方,維護網絡買賣秩序
最近,一起由“差評”觸發的案件備受關注:濟南市民岳先生由於對“餓了麼”服務不滿意,在網上給了一個差評,遭商家上門刀砍,身體多處受傷。
這已經不是媒體第一次爆出賣家因差評報復買家的了。此前,重慶市民陶小姐因產品格量疑問給出差評,被賣家將其手機設定“娛樂城博彩新趨勢呼死你”,兩小時內接到上百個電話;武漢市民曹先生因未按時領到門票,給賣家差評,幾天后接收賣家寄來的挽聯;南京市民董小姐因差評招致賣家上門拳打腳踢。我身邊的同事也曾因給快遞小哥差評,接收對方威脅電話:“你家住哪我都知道,你家小孩才兩歲吧。”……從“呼死你”“拳打腳踢”到“威脅”“刀砍”,因差評觸發的商家報復連續不斷升級。
消費者在線上買入消費和服務,無法看到實物、無法體驗服務,買方評價成為其他消費者決策時主要的參考。但現實中,“評價”卻經常加重兩方矛盾,削弱彼此信任:對于好評,賣家砸錢“刷單”,買家增加了識別的成本;對于“差評”,賣家不惜惡意報復,侵犯買家權益,毀壞網絡買賣秩序。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寫“差評”時覺得“好怕怕”。
在電商消費中,消費者的“差評權”受法律保衛。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衛法》,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辱罵、毀謗。杭州市還出臺了網絡買賣控制暫行設法,明確制定“網絡買賣者騷擾或者恐嚇消費者,迫使其違反意愿做出、改動博弈遊戲推薦商品或者服務評價的,責令修正,并處以2024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商家持械毆打、恐嚇威脅的極端行為已經觸犯《刑罰》,需蒙受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何規范網絡買賣秩序、保障消費者“評價”權?法律制裁只是事后追責,完善網絡買賣的制度設計更有利于辦理疑問、預防悲劇。現在,消費者多是通過第三方平臺選擇商家,選用哪家平臺是對其信任,這些平臺理應蒙受維護網絡買賣秩序的責任。
在電商買賣中,交易兩方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一旦網絡買賣發作,消費者的住址、手機號甚至地位證號等信息都曝光給了商家,也給個別商家的極端報復行為提供了便利;而在電商平臺上往往找不到商家地址,消費者維權極度不便。如此“買家在明、賣家在暗”的近況必要變更,比如,嚴格要求第三方平臺對商家實行主體認證、信息存案,讓商家在企圖違法時有所顧忌,一旦違法也便于追究。
當然,有一些“差評”并不是消費者的客觀評價,一些惡意買家當起了技術“差評師娛樂城賭博場所檢視”,以“差評”為手段索要錢財,有的“差評師”甚至多人合作“團伙作案”。法律絕不縱容這樣的職業“差評師”。根據工商總局發表的《網絡買賣控制設法》,對“差評師”除警告外,還將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杜絕職業“差評師”,第三方平臺也大有可為。現在,淘寶的專業監管可以通過數據解析,當出現收買或者勾引造假的關鍵詞時,系統會自動給予違法提示,把這樣的賣家或“職業差評師”拉進黑名單,直至清除登場,維護正常網絡買賣秩序。消費者在做評價時也要客觀理性,避免過度“夸張”,讓賣家心服口服,進而改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