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衛法》(以下簡稱新消法)上崗已經半年。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的查訪顯示,如今,消費者對新消法主要條款的認知度已從年頭的764%上升到了8319%。但新消法落地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疑問,如消費者網購退貨難、個人信息頻遭泄露等等,導致新消法的效力大折扣扣。
跟著疑問浮出,專家發起通過配套的司法辯白來保障新消法的落實,而想要真正落實消費者權益,單憑法律本身很難,執法者和市場主體都應該成為法律的助推器。
七天網購無原因退貨成投訴難點
來自中消協的數據顯示,本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銷售服務投訴13萬件,此中,七天網購無原因退貨成為消費者投訴難點。
依照新消法第25條制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接收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原因,但一些特殊場合除外(如消費者定做、鮮活易腐以及買賣前經消費者確定過不宜退貨的商品等)。
這是我國第一次將七天無原因退貨納入法律制定,賦予消費者七天的反悔權,也是新消法最大的一個亮點。
然而,亮點變成了難點。中消協公布了一個投訴案件,本年4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消費者李小姐在某網站買入衣服后不滿意質量,在7天內選擇退貨卻遭到了商家的謝絕,最后由消協出面,商家才按制定進行退貨。
針對七天無原因退貨,中消協指出了疑問的關鍵所在:買賣兩方對律例的懂得差異。
由于對新消法第25條七日無原因退貨制定的適用范圍和具體執行尺度存在差異懂得,商家連續不斷擴大難受用無原因退貨的清單,甚至制造退貨障礙,給消費者依法維權帶來了困擾。
中消協以為,商家在落實七日無原因退貨有關制定上普遍存在以下疑問:
首要,對難受用無原因退貨的商品標注不明顯,購物過程中缺乏一對一的確定程序;其次,商家的退貨尺度過于嚴苛,導致退換貨投訴增多;第三,擅自擴大對七日無原因退貨的辯白。
針對這些疑問,工商行政部分隨后約談了多家電商,并提出整改要求,但我們發明商家和消費者的一對一確定程序現在落實的并不好,還需要進一步整改。國家工商總局消保局局長楊紅燦強調,各家電商平臺在擴大難受用退貨范圍時要慎重,不能什麼都財神娛樂城存款方式往籃子里裝,否則七日無原因退換貨的制定也就弱化了。
配套的司法辯白需加速出臺
與新消法配套的司法辯白需要加速出臺。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法律顧問邱寶昌通知中國年輕報,新消法中固然亮點許多,但由於是新增條款,一些實施細節還需確認,否則在具體運用中,很難判斷賠付責任。
邱寶昌在新消法實施3個多月時,就發明了一系列疑問,此中就包含有網購無原因退貨。
考慮到商品的種類眾多,為保衛經營者的長處,防範個別買入者濫用無原因退貨權,新消律例定,經消費者在買入前確定不宜退貨的商品,難受用于無原因退貨。
邱寶昌以為,新消法在無原因退貨的設計上既考慮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也考慮到經營者的長處。但具體到難受宜退貨的商品種類界定上,經營者不能以對自己有利來確認該商品是否難受宜退貨。
經營者應該依據商品的性質來確認,并保證難受宜退貨的商品得到消費者的普遍認同。邱寶昌發起,在新消法實施的過程中,行業協會、國家相關部分應依據商品的性質,發表難受宜退貨的商品目次,不能讓網絡商品的經營者放肆而為。
除了七天無原因退貨外,邱寶昌以為,新消法中對耐用商品的界定也需要給出進一步的司法辯白。
新消法第23條制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算計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納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明瑕疵,發作爭議的,由經營者蒙受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邱寶昌發明,制定中只列舉了常見的幾類耐用商品,但現實中的耐用商品遠不止這些。如何界定商品是不是耐用商品,手機、吸油煙機、家具是不是耐用商品?這些商品發明瑕疵后,能不能適用由經營者蒙受舉證責任,這些都需要進一步給出辯白。
保衛個人信息不被泄露難在哪兒
除了網購商品退換貨的糾紛,另一個突出疑問是個人信息被泄露、垃圾短信騷擾消費者。
個人信息保衛在很多國家都是令人頭疼的困難。我國新消法里固然明確了一系財神娛樂城遊戲流暢度評估列保衛個人信息的制定,但在新消法實施后,一些消費者卻發明收到垃圾短信的場合有增無減,詐騙現象頻現。
幾乎每周我都會接收3~5條垃圾短信,辦證、刻章、開闢票的信息最常見,有時候我所處的地理位置周圍的商戶也給我發實時信息。在個人信息被泄露的一系列事件中,最讓北京市民劉翹印象深刻的是本年8月份她在天貓商城一家店鋪買入衣服后,第二天就接到電話,示知她發不了貨,讓她登錄一個網址申請退款。
最初我認為是真的,可是后來途經查問,才發明是詐騙,最讓人郁悶的是我的信息從哪里被泄露出去的,基本無處可查,店家說不是他們,那最大的嫌疑便是物流了。劉翹通知中國年輕報。
實在,由泄露升級成為詐騙的案件比年來在全國并不鮮見,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春泉發明,近兩年來,各地民航信息詐騙呈高發態勢。違法分子假借發作機器故障、耽誤、航班取消等名義向消費者詐騙,令遊客、提供訂票服務的電子商業平臺企業、提供票款支付總結服務的支付機構甚至銀行等都成為受害者。劉春泉說。
本年4月,上海市民雷先生在去哪兒網上通過客票代理為家人買入了一張內地機票,但在起飛的頭一天,雷先生的家人就接收一條短信稱航班取消,要給予其經濟補償。由于電話里的客服人員把購票人姓名、航班和地位證號等信息報述的十分精確,雷先生信認為真,一來二去之間銀行卡上被劃走了5萬多元,損失慘重。
固然報案了,可是現在都沒有進一步的。雷先生表示。
這類案件取證很難,由于訂票人的所在地點、出票地點和伺機地點不一致,再加上購票網站、支付平臺的所在地也差異,增加了執法難度,而消費者購票所涉及的環節太多,到底是哪一個環節泄露了信息也不容易查訪,所以很多消費者只好不了了之。劉春泉通知。
劉春泉強調,個人信息泄露的后果很嚴重,但很多消費者并沒有意識到,接收垃圾短信也不會去舉報,只有發作了實際的經濟損失才報案。
國家工商總局消保局局長楊紅燦也承認,現在消費者對個人信息保衛的安全意識還不夠,各地工商執法部分處理的相關案件也并不多,消費者不去主動投訴報案,執法人員很難逐一發明。
邱寶昌財神娛樂城活動禮品以為,對侵害個人信息的處罰力度需要加大,執法部分可以從發送商務信息入手倒查違背制定的經營者,對信息的發送者、受益者進行查處,并可以考慮創建消費者舉報獎勵制度。
保衛消費者權益不能僅靠法律本身
新消法如何才能真正做到維護消費者權益?
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看來,新消法在保衛消費者權益方面做出的努力已經有了很大的提拔,目前的關鍵是一些條文不能落地,給新消法實施的效力打了很大的打折。
阻當新消法落地的關鍵理由在于商家還是沒有掙脫長處至上的經營思維,單方面追求利潤最大化。劉俊海以為,商家不要試追求利益用一些中間地帶來迴避自己的責任。
除此之外,劉俊海也指出了當前各行業相關部分更需要蒙受起的義務。
工商行政部分理應要執法處罰,但各行業的監管部分也要積極配合,而強化第三方買賣平臺的自律監管也十分必須,當前很多消費會合在網絡平臺上,一旦出現消費疑問,平臺也應該蒙受連帶責任。劉俊海發起。
甘肅省工商局12315指揮中央主任李雙林表示,新消律例定耐用商品或裝飾裝修等服務,半年內出現瑕疵,發作爭議,由經營者蒙受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但在實際操縱中,有的經營者就遭遇了檢測部分無法出具鑒定教導的場合,第三方檢測機構的缺乏,使得很多商家檢測無門,要落實法律中的制定,首要便是要創建完善的第三方質量檢測機構。
很多法學專家以為,企業的違法成本低,消費者維權成本高,維權收益少是現在應該予以珍視的疑問。
一個案子打下來,律師費就不少,再加上搜證、舉證等一系列過程,很多消費者都拋卻了應有的權利。劉春泉說。
劉俊海以為,各省級消費者協會應該對各場所當前發作消費糾紛最會合的行業提起公益訴訟。
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常宇通知,公益訴訟一直未能開展,是由於涉及補償類的訴訟在法律上還有許多疑問沒有明確,如訴訟管轄、舉證責任分配以及贏得財神娛樂城 下載的補償如何分配等疑問需要進一步的司法辯白。另有,從辦理消費者投訴到幫消費者打官司,消協內部的人才儲備、知識儲備也需要完善。
我們一方面在等司法辯白的出臺,另一方面也在找相對簡樸的案件來提起公益訴訟,但願通過司法案例來推動司法辯白的規定。常宇說。